释义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当一并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欠债购房的,按揭贷款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支付的金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