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病史是否会导致重疾险理赔时的争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既往病史是重疾险理赔争议的常见原因。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充分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如实告知既往病史,而被保险人有权选择是否购买保险。同时,保险合同也明确规定了除非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欺诈,否则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充分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事项,被保险人有权选择是否购买保险。 2.《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且在合同约定的病种发生后,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除非被保险人有故意隐瞒或欺诈行为。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除非被保险人有故意隐瞒或欺诈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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