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赔偿,但如果被害人在一定期限内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就不能再次申请。但如果放弃附带民事赔偿的原因被认定是因为被告方的欺诈、威胁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被害人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来的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并重新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申请附带民事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对犯罪行为人的损害赔偿,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三条:如果放弃附带民事赔偿的原因是因为被告方的欺诈、威胁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被害人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来的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并重新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