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什么 |
释义 |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又称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即对象是什么 作品。首先,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指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所称的作品,包括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需不需要登记呢 需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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