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 劳动者辞职 的,不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 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