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签章时既可以选择签字,也可以选择盖章,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