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法律依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全省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方面,将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合理确定海口市、三亚市的落户条件。在海口市、三亚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