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成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范围
释义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满足程序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条件 1 、已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补充 医疗保险 费 ; 2 、参保人信息已录入微机,且在住院期间缴费未中断 ; 3 、未在医院联网结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资料 1 、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 2 、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 3 、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 ; 4 、出院病情证明或 死亡证明 ; 5 、社会保险卡 ; 6 、参保人员和代理人身份证 ; 7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 ; 8 、《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 ( 已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的本市参保人员须提供 ); 9 、《成都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家庭病床申请表》 ( 已办理了家庭病床的本市参保人员须提供 ); 10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 (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的,异地参保人须加盖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 。 三、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流程 申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即可。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满足程序有哪些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9: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