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二、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地址、电话见附录)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3、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过; 4、投诉的请求等。 四、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对于群众投诉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量在受理后一至两个月内告知投诉人有关投诉处理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区别情况,要求投诉人补充材料、或者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等。 五、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应该符合客观事实,对捏造事实,造谣、毁谤、诬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