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交警没有拦错,法律依据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 “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逆行的本质是在道路的左侧通行。根据实施条例,机动车是被明确严格禁止逆行的,包括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亦不准逆行。对于非机动车虽然实施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逆行,但根据规定的精神,逆行是不利于安全和有违右侧通行原则的,所以应在被禁止和尽量避免之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