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疾病的保险理赔是否需要提供失能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必须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失能证明,则需要提供。如果合同条款没有明确规定,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与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在提出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在理赔时限内向被保险人告知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3.《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医疗保险待遇的评定应当以医疗诊断和治疗为依据,综合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以及治疗费用等因素。 综上所述,精神疾病的保险理赔是否需要提供失能证明,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如果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失能证明,则需要提供;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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