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法律关系是寄件人/收件人和他方快递公司。他方具有保管义务,所以对于寄件人/收件人来说,可以直接找快递公司赔偿的,至于怎么赔偿,要看你们之间的约定(快递单),有无投保之类的。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