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事实婚姻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
释义 | 事实婚姻的处理原则:查实非法同居解除,子女和财产纠纷由法院受理,仅请求解除同居上诉不受理,共同财产按比例处理。事实婚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若非法同居的事实被查实,应判决解除;同居期间产生的子女和财产纠纷必须由人民法院受理;仅请求确认解除同居关系的上诉不受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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