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工业产品相关的专利许可合同中应当写明的信息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工业产品专利的概述、转让期限、转让范围、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保密约定、违约责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