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如果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因制定、执行清算方案是全体清算组成员所作出的共同行为,所有的清算组成员在履行制定、执行清算方案这一职责时是权利义务统一体,也是承担责任的统一体,故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清算组成员可以在其赔偿范围内,依内部分工向有责任的其他清算组成员进行追偿。风险提示:公司打算自行进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