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公积金缴纳比例 |
释义 | 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但不是每年都会有变化。因为一个合理的计算比例不能随意更改,只有当各方面指标都同步时,才能做调整。因此,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对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做一次性补缴。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往往是一体的,但基数的调整相对于比例更频繁,基数缴存上限与当地平均工资相关。从7月1日开始,全市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同比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社保缴费基数。 全额提取公积金条件 按照缴费比例和基数上交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利用呢?这就涉及到公积金提取问题,只要满足以下8种情况,就可以销户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8)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苏州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比例和基数、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内容,仅供参考。住房公积金是政府强制提供、强制要求公民参与的住房保障基金,具有重要意义。。若想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税务内容,欢迎关注网公众号:AYG,了解更多实用的税务知识。 以上是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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