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平竞争法中的“垄断”和“垄断地位”有何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在公平竞争法中,垄断和垄断地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垄断是指市场上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市场支配地位,可以单方面控制市场价格和供给。而垄断地位则是指企业在市场上拥有相对优势,可以不受其他竞争者的限制,具有一定的市场支配能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结合、勾结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垄断市场、限制竞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利用垄断地位,排斥、限制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参与市场竞争。”
    总之,公平竞争法中的“垄断”和“垄断地位”虽然有些相似,但是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在市场上不仅要遵守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还要时刻保持诚信经营,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1: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