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公平竞争法中,垄断和垄断地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垄断是指市场上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市场支配地位,可以单方面控制市场价格和供给。而垄断地位则是指企业在市场上拥有相对优势,可以不受其他竞争者的限制,具有一定的市场支配能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结合、勾结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垄断市场、限制竞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利用垄断地位,排斥、限制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参与市场竞争。” 总之,公平竞争法中的“垄断”和“垄断地位”虽然有些相似,但是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在市场上不仅要遵守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还要时刻保持诚信经营,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