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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释义
    一、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作品都享有同一个著作权。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其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
    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作品的不可分割性,合作作者无法单独行使著作权,因此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经过协商确定著作权的具体行使。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了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地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这里需注意,如果是一方的合作作者想要行使的是著作权的转让,那么其他的合作作者有权阻止转让作者行使著作权。
    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可由合作作者分别单独享有和行使,但行使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二、合作作品主要有如下几个特征: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创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某一作品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可以是在作品进行创作前,也可以在创作过程中产生。如果合作作者之间没有共同创作的意思表示,则很难产生合作作品,因为这样他作出来的作品在内容、形式、风格上难以达到和谐统一。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创作者都共同进行了创作活动。即合作作者共同在创作中付出了独创性劳动,作出直接的创性工作。如对作品的构思,材料的筛选与整理,执笔撰写等。而任何一方不能仅仅因提供了辅助性劳动而主张其合作者身份。
    (3)创作出的作品是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一件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可公割使用)。如果一件作品符合上述三个特征,则属于合作作品;否则,或者是单独作品,或者是组合作品、集合作品,而不是合作作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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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20: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