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楚雄州产假的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楚雄州女职工的正常产假是98天,最多可休15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于生育时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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