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3)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件阻碍交房。 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哪些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为: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出卖人逾期交房怎么办 出卖人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即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出卖人延迟交房怎么办 出卖人延迟交房,买受人可以进行催告,如果开发商在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 房屋抵押人主要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房屋抵押人有如下几项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取得抵押房屋的各项收益;(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想对抵押房屋进行转让,要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的同意;(3)房屋抵押人可以对抵押房屋进行多次抵押,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4)房屋抵押人可以将抵押房屋进行出租。二、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对抵押房屋进行维护,但如果是由于抵押人的侵害行为导致抵押房屋的价值减损时,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损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房屋被毁损或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赔偿抵押的房屋,但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导致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房屋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房屋出卖人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两种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房屋出卖人违约不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人可以请求出卖人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因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给其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就可以获得的利益,另购同种类型房屋的差价等,若是约定违约金、定金的,可以选择其一适用。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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