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当地的电子税务局app,直接查询个人得税是否已经申报成功。纳税人取得收入,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