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抢劫的加重情节 |
释义 |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刑法规定中有八条加重情节,分别为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多次抢劫或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持枪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以上八种情形即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