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是否需要质证? |
释义 | 质证是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告方认可相关事实或证据,无需进行质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以查明专门性问题。鉴定人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法院指定。如果当事人未申请鉴定,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应委托有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法律分析 是否需要质证看具体的情形,如果相关事实或证据被告认可的,也就无需质证了。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拓展延伸 司法鉴定程序中的质证要求 在司法鉴定程序中,质证是一个重要的要求。质证是指通过提供证据来支持或反驳某个主张或论点。在司法鉴定过程中,质证要求确保了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质证要求包括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证人的合法证言等。质证要求的严格执行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因此,在司法鉴定程序中,质证要求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司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在民事诉讼中,是否需要质证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被告方认可相关事实或证据,质证就不再必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以查明专门性问题。在司法鉴定程序中,质证是确保鉴定结论可靠性和可信度的重要要求。严格执行质证要求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质证要求确保提供充分证据、合法真实性和证人证言的合法性。质证要求的执行能够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司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九条 鉴定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三日前将出庭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鉴定人。 委托机构鉴定的,应当由从事鉴定的人员代表机构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五条 鉴定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提交鉴定书。 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人民法院准许的,原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