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未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需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约定或者按照对方受益的原则,对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3.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