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宁波医保根据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住院、转外地就医等情况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其中,门诊报销比例分两档,A档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B档为医保基金支付50%,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