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戒毒所收费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强制戒毒所收费标准及批准条件:强制戒毒费7000元(3个月),之后每月1800元;戒毒人员个人费用自负;禁毒法规定的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戒毒期限为2年,前3-6个月在公安机关执行,之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 法律分析 一、戒毒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物价局《关于强制戒毒的收费标准的函》,强制戒毒所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1、强制戒毒费7000元(3个月),其中收费项目包括:戒毒药品费、检查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服装费、取暖费(当年10月底至次年4月15日)、消暑费(5月中旬至10月中旬)等。 2、强制戒毒从第4个月开始,每月收费标准为1800元。 3、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购买个人生活用品或因躯体疾病需治疗的费用均由戒毒人员本人或戒毒人员家属承担。 4、戒毒人员家属可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可以适当为戒毒人员留存零用钱,主要用于购买个人日常用品。对戒毒人员个人物品和零用钱的管理强制戒毒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谁可以批准强制戒毒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三、强制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结语 强制戒毒所的收费标准根据物价局的函规定,包括戒毒药品费、检查治疗费、床位费等项目,强制戒毒费为7000元(3个月),之后每月1800元。戒毒期间个人生活用品和治疗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或家属承担。家属可根据经济条件为戒毒人员留存零用钱。强制戒毒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者,可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强制戒毒期限为2年,前3-6个月在公安机关场所执行,之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场所继续执行。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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