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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签订劳动仲裁委托协议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签订委托协议的条件有: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2、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
    3、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珠海劳动仲裁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珠海劳动仲裁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珠海劳动仲裁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收费标准是3000-20000元,涉及财产纠纷的,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律师费,计算依据如下:
    1、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2、5万-10万(含10万元):收费比例是8%。
    3、10万-50万(含50万元):收费比例是5%。
    4、50万-100万(含100万元):收费比例是4%。
    5、100万-500万(含500万元):收费比例是3%。
    6、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是2%。
    7、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是1%。
    8、5000万元以上:收费比例是0.5%。
    二、在珠海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可见,珠海劳动仲裁委托律师费用主要和劳动仲裁案件的详细案情有关,比如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后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下,当地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通常不会超过2万元。
    相关内容: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一、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对上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
    (一)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三)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
    (四)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诉讼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法院应当受理。
    实践中,,劳动者如果在劳动仲裁时减少无畏沟通成本,比较省事的做法是先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对管辖问题有初步的心理预期或者劳动者直接到用人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叮嘱一点,记得向不予受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索要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哦。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争议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被迫签订劝退通知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被迫签订劝退通知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要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该案件的管辖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的情况
    ;
    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
    ;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
    ;
    申请日期等。
    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管辖地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管辖地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意选择其中一个。
    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具有优先权,即: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只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何时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保全吗?
    为了保障以后能将足额收到所拖欠的工资,以防用人单位转移财产,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用人单位进行财产保全,且不需要担保。
    人社部发〔2017〕70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规范裁审程序衔接(二)规范保全程序衔接。仲裁委员会对在仲裁阶段可能因用人单位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应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劳动者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仲裁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但并不是所有发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均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需要注意,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若是不在此范围之内。当事人要想解决纠纷,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诉讼。
    相关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一、申请人不具有法律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的适格主体: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既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也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与劳动争议仲裁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1.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
    3.死亡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代理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定仲裁申请时效
    法定仲裁申请时效: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过程中,有许多意见认为《劳动法》中规定的六十日的时效期间过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现在实践中认定法定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仲裁申请书应当记载如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规定,劳动仲裁裁决公司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就生效。生效后不执行裁决书的,劳动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不是免费的,需要缴纳执行费,但一般是由用人单位负担。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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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8: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