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落户和个人落户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户主不落户配偶可以落户吗 1、不可以: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包括配偶),也不能办理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 如何落户 申请人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5)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8)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2]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3]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2、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禅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呼和浩特落户新政中专以上学历可否落户 呼和浩特落户新政中专以上学历可落户,所有要求按照人才政策落户的毕业生或在校生,只要是中专(技工学校)以上学历的,都可以落户本地,迁移原因按照毕业落户。 相关法律规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推进城镇落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一条,提升人才落户服务水平,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 成都落户新政凭毕业证即可落户吗 凭毕业证即可落户。不仅是应届毕业生,还包括往届毕业生,只要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均可享受这个政策。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呼和浩特落户新政中专以上学历可否落户 呼和浩特落户新政中专以上学历可落户,所有要求按照人才政策落户的毕业生或在校生,只要是中专(技工学校)以上学历的,都可以落户本地,迁移原因按照毕业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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