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加名字必须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加名字不是必须领结婚证。 房产证加名不一定需要结婚证。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则也按共有财产处理。 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在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处领取号码,然后去“审核窗口”处让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2、资料审核无误后去“房产收件窗口”上交资料; 3、去“税费窗口”缴纳费用; 4、拿发票回到房产收件窗口领取房产证的通知单; 5、七个工作日后,凭借通知单、身份证领取房产证。 需要的资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购房发票原件1份; 3、商品记权属证明书或初始登记证明原件1份; 4、购房合同原件1份; 5、土地分割证明复印件1份; 6、平面图复印件2份; 7、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在有贷款的,提供银行出具的期房抵押证明,委托书,换发他项申请表。 综上所述,结婚后房产证上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对该房产份额的赠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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