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春节期间上班几倍薪资? |
释义 | 过年期间三倍薪资是三天,春节是法定假日,初 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薪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而春节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加班薪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200%的计算。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 一、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二、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薪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薪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从劳动者薪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薪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章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薪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小时薪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薪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薪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薪资。 实行计件薪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章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薪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章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薪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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