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一般在两个月以内到账。具体的时间要根据省、市级政府的规定,如韶关市规定,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或各县分局应当在接到拨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拨付。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