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可以通过视频或电话等方式进行,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被告人的律师有权随时会见被告人。律师会见应当在看守所、拘留所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场所进行。律师会见不得进行视听记录,但可以进行录像录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依法代理当事人的案件,有权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并有权向有关机关查阅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律师有权在依法设立的看守所、拘留所或者其他场所会见被拘留、被依法羁押、被诉讼的当事人,并可以依法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提供帮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律师会见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监狱应当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依法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限制、拒绝律师会见。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可以通过视频或电话等方式进行,但应当在看守所、拘留所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场所进行,同时不得干扰、限制、拒绝律师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