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骨折了休息三个月怎么赔偿? |
释义 | 工伤认定后申请评残,根据伤残等级向劳动局申领工伤待遇或向单位索赔,包括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医药费、停工期工资等。如与单位协商不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在发生工伤一个月内申报,单位不报的可以在发生工伤一个月后自己向劳动局申报;构成残疾的,认定工伤后再申请评残,再根据伤残等级向劳动局申领工伤待遇(买了社保的)或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工伤待遇(没有买社保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医药费、停工期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评残等级及本人工资数额计算。如关于工伤待遇与单位协商不成的,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延伸 工伤骨折导致休息三个月,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 工伤骨折导致休息三个月,要获得合理的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及时向雇主报告工伤,并确保有相关医疗记录和证明。其次,与雇主或雇主的保险公司联系,了解工伤赔偿政策和程序。第三,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并协助您与雇主进行谈判或提起诉讼。最后,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结语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障您的权益。工伤后可申请评残,根据伤残等级获得工伤待遇。买了社保可向劳动局申领,未买社保可向单位索赔。赔偿包括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伤残补助、停工留薪、医药费、停工期工资等。如与单位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为获得合理赔偿,及时报告工伤,了解赔偿政策,寻求法律咨询,保留相关证据。每个案件独特,请根据具体情况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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