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议用人单位尽可能在认定工伤和鉴定伤残等级后进行和解,签订和解协议,如果担心错失一些和解机会,造成双方损失的,也可以考虑和解,但是应注意一下3个问题:1.告知劳动者享有工伤认定权利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告知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赔偿计算方式.在告知的前提下,劳动者仍然选择和解时,需要在协议中约定放弃进行鉴定的权利,放弃超出上述法律规定的利益。这样,一般情况下就排除了被认定为显示公平而被撤销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