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立案后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立案找不到人的,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并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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