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是否有权力拒绝我将证据权利让与给第三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证据,并对证据行使支配、放弃等权利。如果要将证据权利让与给第三方,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但如果证据已经在法庭审理中被出示,就不得再行收回或转让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有选择和采取自己的证据的权利,并有权对证据行使支配、放弃等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证据已经在庭审中出示过的,当事人不得收回或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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