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并购登记的程序 |
释义 | 第一步:涉及名称预先核准或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 第二步: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到商务部门审批,领取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亦应取得相关许可文件。(例如,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还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 第三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登记通知书》; 第四步:领取《准予××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一、申请登记开办公司流程是什么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小时后领取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交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2、企业设立登记流程 办理事项: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根据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目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目简列如下,共15类36项,请按需办理表格内事项。无前置审批的企业,则直接办理下一步。参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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