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生效和有效的区别有哪些 1、合同生效和有效的区别有: (1)判断标准不同。合同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才会生效;主体适格、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即为有效; (2)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缺少生效要件仅导致合同未生效;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可导致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者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有: 1、合同订立指当事人为了合同的成立而进行的接触、洽商直至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行为过程; 2、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而合同成立又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3、合同的主体、标的、内容这些要素,是构成合同关系的基本成份,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些要素不是自发结合的,必须有一个过程,这就是要签订合同; 4、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不能亲自签订合同时,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但应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6、委托书中应明确写上授权的范围或权限、期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