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全赔了还要赔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发生交通肇事事故后,如果赔偿牵动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保险金赔偿。但是,个人投保的保险金有限,所以保险金赔付后,若还有损失要赔,那么便可能继续要求肇事者赔偿,但是需要先确定肇事者是否有这个赔偿义务。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外,责任人个人实际上还是要有一定费用支出的。也就是说责任人,实际上还是有必要向受伤者进行额外赔偿的。原因就是刚才所说的,保险公司不可能完全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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