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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逃一般拘留几天
释义
    网逃一般拘留十到十四天,最多不会超过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具体流程如下:
    1、即时执行。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2、暂缓执行。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3)报局领导审批;
    (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金;
    (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3、不予执行。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填写《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最长时间为20天。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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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