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货物如何出口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原出口货物报关单;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原出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或者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3、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5、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的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证明。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