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证补贴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残疾证的补贴: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一、残疾证的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二级智力残疾、三级智力残疾和四级智力残疾四个等级。 二、残疾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肢体残疾,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 6、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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