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残疾人是国家重点保护对象,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政策文件,残疾人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免费或减免公共交通费用; 2. 享受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 3. 免费或减免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使用费用; 4. 享受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 5.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税务优惠等。 法律依据: 1.《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享有公共交通、通讯、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平等使用权,免除或减免残疾人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的费用。 2.《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康复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就业、康复辅助器具等服务。 3.《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一样的劳动权利,应当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残疾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的通知》:残疾人及其家庭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残疾人生活用品等可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