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1、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 2、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3、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4、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改名字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证明父母、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 3、证明子女姓名变更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的相关材料; 4、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5、为孩子改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改名字的原则如下: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综上所述,改名字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资料去派出所改,改名字只有更改一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