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
释义 | 办理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卫生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卫生信息,可以向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确定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是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提出申请: 1.获取和填写申请表。 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提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办理时限:受理机构按照工作流程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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