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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
释义
    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族人民依法选举的代表组成。
    一、少数民族自治地区
    1、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
    2、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2023南宁市;
    3、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
    4、宁夏回族彝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
    二、少数民族地区区域“间隙性”问题
    (一)区域间隙密度较大
    (二)区域间隙空间填补能力欠缺
    三、少数民族自治权包括:
    1、自治机关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有权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地安排使用属于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
    3、有权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4、有权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5、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公安部队:执行职务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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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