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越权合同有效,但需要被代理人追认该合同,或者越权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明示代理。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且越权签订合同的行为不构成明示代理,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无效。 法律分析 越权合同有效,但要求被代理人对该合同进行追认,或者越权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且越权签订合同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该内容由 张佰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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