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强制缔约义务是什么呢? |
释义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强制缔约义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许可他人使用其管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应当与使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与使用者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者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许可他人使用其管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应当与使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与使用者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 使用者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 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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