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租房日期交叉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租房起止日期交叉该怎么填个人所得税租房起止日期交叉该怎么填 如果之前已经填过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跟现在要填的存在交叉,有两个解决方案。 可以修改之前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 新填写的日期按原来的时间往下接着填。 填写时应注意,填写起止时间不能有重复的时间段。 已经提交过的相关信息,也不用重复提交。 租房信息不能重复提交,也就是说租赁期限不能重合,同一年度不能有两个或者多个租赁合同。在提交租赁信息时,已经提交过相关的信息不用重复提交。之前已经填过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不能重复某个时间段,要么修改之前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要么新填写的按原来的时间往下接着填,否则则会出现“租赁起止时间不可交叉”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纳税人申请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只需向单位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信息表填报的内容包括: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同时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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