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犯罪类型。根据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具体的标准如下: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 2、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 4、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5、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6、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